您好!欢迎访问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服务热线:0769-82652668   
热门关键词:环境检测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室内空气检测甲醛检测水质检测玩具检测皮革检测纺织品检测REACH检测ROHS检测
新闻科普News Science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西二巷13号
电话:0769-82652668
传真:0769-82652688
邮件:huake@gd-sct.com
公司官网:www.gd-sct.com
标准法规Regulation
4标准法规
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法规 -> 《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编制说明(公示稿)

《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编制说明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超标自动留样的规范化管理,从而为环保执法监管提供可溯源的有效物证,省环保产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启动了《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并于2018年3月向原省质监局进行立项。

1.2 工作过程

(1)标准开题及前期准备工作

2018年1月原广东省质监局发布《广东省质监局关于20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工业、服务业类)立项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39号),征集省级地方标准。省环保产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成立了《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编制组,并制订了详细的标准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与目标,确定标准制订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2月,标准编制组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文献调研工作。在政策法规方面,编制组对国家及我省水质超标留样的相关环保政策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当前形势下水质超标留样的环境管理需求;在标准性能参数制定方面,对国内外水质超标留样标准的设定性能参数进行调研和分析,初步确定对采样量误差、等比例采样量误差、系统时钟时间控制误差、采样垂直高度、水平采样距离、管路系统气密性、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等指标进行限定。

3月,省环保产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完成了《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地方标准立项申报。

(2)标准文本编制

4月,编制组针对当前监测环境行业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调查当前的市场需求以及对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产品规范性的相关要求,收集国内外同类型水质自动采样器相关性能参数、综合分析现场运行情况及技术水平,通过初步讨论、比较,确定了相关性能参数的范围和系统应具备的相关功能,并启动《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文本编制工作。

5~6,标准编制组深入研究了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性能参数范围,并进行大量的比对实验监测,完成了对各项性能参数超过1000个数据的分析及验证。在此基础上,标准编制组按计划要求编写《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讨论稿)和编制说明。

7月,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省地方标准制修订专家审议会,邀请了院校学者和行业专家对该标准项目进行技术审议。

8-9月,标准编制组逐条研究审议会提出的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修改完善形成《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公示稿)和编制说明。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2.1 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目标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783日印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中,要求全国环境保护厅(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依法依规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自动监控。

该文件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中规定,废水监控点应当安装采集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混合水样、超标留样及报警、冷藏样品、自动清洗及排空混匀桶、保护样品等功能的水质自动采样器。

目前,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超标留样缺乏相关的技术规范,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标准

2.2适应相关环保工作的需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粤水十条》)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全力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加强减排责任落实,全省重点污染源已按照国家要求,普遍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如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等。但是由于水污染源状况较为复杂,排污状况不稳,水质成分变化较大,给水污染源监测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为保证在线监测仪器测量真实有效,严防弄虚作假,减少比对监测工作人力投入,规范污染源管理,严查企业排水超标情况,迅速锁定违法排污企业,通过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及时锁定超标水样是有效解决方案之一。因此,加快制定完善《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实现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的应用可极大地提高对水质质量监管能力,为水样复检提供可溯源的物证。

3 现行相关标准研究

3.1 相关标准

本技术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参考或借鉴以下相关标准: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环办环监 [2017] 61号 《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3.2 超标留样的规范要求

从目前水质自动采样器的应用情况来看,根据原环保部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2-2007),可以实现自动采样,但对超标留样方面并未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34.11.14.16对超标留样的要求如下:当水质参数超标时,在发出报警的同时启动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超标水样。但在实际应用当中,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分析样品需要30-60分钟的时间,当样品分析完毕发出超标报警时,水质自动采样器立刻采集的样品与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分析的样品并无同一性。

水质超标留样器采集的水样须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保存,水样保存的依据是《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中表1中规定了各种监测因子的保存技术,包括采样容器、保存方法、保存时间和最少采样量等。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附录A 自动采样所需设备性能,各项作为设计、选择自动采样设备或采样部件的指导。使用者在制定一种特定的采样技术要求时,应着重考虑那些性能。

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该文件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中规定,废水监控点应当安装采集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混合水样、超标留样及报警、冷藏样品、自动清洗及排空混匀桶、保护样品等功能的水质自动采样器。


以上为标准编制说明部分内容,如需了解编制说明全部内容,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编制说明全文:

下载地址:《水质超标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编制说明(公示稿)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Bmap] [Gmap] [后台管理] 访问量:百度统计
业务顾问
售后顾问
华科APP

扫一扫手机APP

华科小程序

扫一扫微信小程序

返回顶部